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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诚保险销售云南分公司负责人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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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诚保险销售云南分公司负责人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2023年11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3〕31号,谢家骏(时任安诚保险销售云南分公司负责人)(简称:安诚保险销售),其对安诚保险销售云南分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事项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三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对谢家骏(时任安诚保险销售云南分公司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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